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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自由時報 連載宜蘭南山檜木盜伐案未盡之事實

司馬庫斯部落議會總聲明 頭目 Icyeh Sulung (倚岕.穌隆)口述

共同譴責盜伐原始檜木林
  在本次宜蘭南山巨木群盜伐案,從報紙才得知有部落族人涉案,同為司馬庫斯族人亦深感痛心,我們以嚴肅的心情發表聲明共同譴責這等惡劣粗暴的行徑,4月11日自由時報社會新聞以斗大聳動的標題「神木守護神盜神木,司馬庫斯蒙羞」,本案件披露的媒體以諷刺性的字眼來下標,如果不知道部落內部生態的社會大眾,恐會被誤導為司馬庫斯部落堅守自盜。而事實上該事件是「司馬庫斯原鄉發展協會理事長何明發先生」的個人行為,他夥同宜蘭大同鄉的親人,潛入鄰近南山部落的傳統領域,盜伐檜木,牟取暴利,本行為已嚴重違反泰雅族Gaga傳統規範,本部落尊重國家檢調力量以相關法令予以制裁,並以祈禱的心希望涉案的原住民個人能深切反省,痛改前非。

部落內部困境與挑戰
  司馬庫斯部落發展的近二十年歷史中,因為檜木森林的資源,開起觀光產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而來是更多利益衝突與土地糾紛,為管理部落事務,相繼成立部落組織,目前有部落議會、教會及兩個部落發展協會(泰雅爾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司馬庫斯原鄉發展協會),而「司馬庫斯原鄉發展協會」於2009年底成立,理事長為何明發先生,當初該協會成立是由於對部落發展的方式無法有共識,進而另組協會希望能有所為,但至今該協會是否正常運作,也不得而知。

司馬庫斯部落議會推動的工作
1. 合作共生・土地共有的部落營造模式
部落裡大部份的族人為了有更長遠的發展,於2000年初即開始推「集體合作營造部落」,至2004年1月1日,部落集體經營正式邁入一個新的經營理念與制度,最大的差異與突破在於:「共同經營經濟實體轉型,將土地與地上農作物納入到共有制度的資源範疇」。當時參與者共48位,同時在這一年,建立了「部落公約」、「集體營造的規範」,過程中有加入也有退出的族人,至2012年4月份為止,7成多族人參與其中,另有2.5成的族人,此包含「司馬庫斯原鄉發展協會」何明發在內,因不認同此理念而沒有加入。
組織架構裡設有3會、9部門及1名總幹事,各個部門分工,合力來推動部落的發展。工作制度分配,以能力區分,一律平等,大家一起工作,月領1.4萬的薪水,同時建立各種福利制度,如此模式推展以來,大家對於共同目標而付出,投入心力、勞力,透過大家的共識,無形中產生了彼此約束的力量。

2.傳統領域守護計畫
Sinbilan ke na bbnkis, kmayal mha: bleqey mlahang kwara llamu maki ska na qyunam. Laxi an spqol binah na squliq, Kwara pcyagun zihung na zywaw ga, siki psswal qu linhoyan na qalang. Kya qu hmut theliq ke na bbnkis qaniy ga, alun Gaga smpung. Mlahang rrhiyal、qqyunam、qqsya qani ga, si srasi tehoq qhelan. Mhani ini gluw Gaga na pinkyalan ga, Utux smpung.
  「強調傳統領域是祖先留給我們的生活空間,是祖先的遺訓,要好好管理守護傳統領域內所有的生命,不能讓外人用任何方式奪取,境內若遇嚴重不易處理的事物,交由部落會議來協商決策,泰雅人是以犠牲生命的態度來看待、尊守、執行我們所制定的傳統領域的Gaga,若有人惡意破壞不服從等違返部落制定的Gaga者,由上天的靈、祖靈等超自然力作最終的審判。」
  「原住民族基本法」於2005年2月5日公佈,對於原住民族的尊重與關心甚為感激。然而除了有政府的各項保障及協助外,族人亦想傳達對於土地與環境議題的關懷與行動。就像部落居民平日在各式的會議中提倡森林守護觀念,且在陸續展開的「傳統領域調查」看見了傳統領域中已經有許多的植物被破壞、動物量相繼減少,為維護這祖先留下的傳統領域之完整性,並根據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生態成長趨勢,需要一個有力的制度來保護這片山林。居民擔負著要維護傳統祖先遺留下來的資產,也要為下一代保有一個美好的生態資源,司馬庫斯部落自主推動生態保育計畫,第一階段2005~2010年,第二階段2010~2015
.每週定期派員進行傳統領域原始林巡視,另有不定期勘查,確實察看保護生態情況。
.五年內(2005~2010年)保育區內禁採、禁獵、禁伐。
.違法者依循gaga na Tayal (泰雅的gaga)與相關法律途徑移交政府機關處置。
.每年造林植樹計劃。

盜伐檜木與風倒櫸木兩案不能混為一談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脈絡及相關討論請參閱專屬部落格: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討論區。亦可參閱:Lahuy Icyeh(拉互依.倚岕),2007,風倒櫸木事件-司馬庫斯族人的吶喊,人本教育札記,223:66-71。該篇新聞報導提及2007年喧騰一時的「風倒櫸木案」,泰利強颱造成部落聯外道路崩坍,三名族人清理道路時依部落決議,將傾倒的風倒櫸木帶回部落,被依違反森林法起訴、判刑,部落為爭取清白,以「原住民族基本法」為依據,最終高院更一審獲判無罪,在該事件中,現今的「司馬庫斯原鄉發展協會」何明發先生在內,從未參與任何的捍衛及聲援行動。

相互期勉及結語
  請台灣社會大眾要正視這事件,雖然這不是單一事件,特別是原住民族的夥伴們,我們要深切反省各族的遺訓中所叮嚀囑附正確的生態觀念,
Tayal(泰雅族)古調中,有一首歌是這樣唱:
La-qiy~
la-hiy k-qu h-mut m-ng-lung
ya-hiy qu ro-zyaq su
nanu k-tan su~
nanu cyux su po-ngan pi ?
b-zi-nah qwang su s-b-qiy
in-lu-ngan su~
po-ngi ha-hu-ngyang
qsya m-ta-saw
ki-ta rgyax t-g-yungu
m-ta-syaq
qa-niy ku kin-na-ho-lan su
la-qiy mu~  la-qiy mu~
  花了好久時間思考這首歌的內涵,歌聲裡一直傳唱著一種環境觀、教育觀,大意:「孩子啊孩子!你聽見水源純綷的聲音,山脈的顏色,這裡就是我們的故鄉我們的根。」以這首歌當作本聲明稿的結論,真切的期待「原住民族」的每位朋友,我們是依附森林而生存的民族,要持守民族遺訓,拒絕不當利益交換,身為台灣原住民的一份子,我們必需確信,這土地不能沒有原住民族的存在,以前是、現在是、未來更是,原住民所住的地方,把她定位為「台灣的肺」,是最重要的靈魂之地、是水源之地、是動物最後的棲地、更是「原文化」得以持續發展的基地。讓我們為「森林」、「原文化」、「後代子子孫孫」作義工,杜絕任何殘害傳統領域原始林的行為。

司馬庫斯頭目Icyeh Sulung暨全體族人敬啟20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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